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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鬼魅魂影》正文 第279章 像乞丐

鬼魅魂影 栀子花落 3863 2022-06-07 22:04

  听到王叔这样一说,我好像立马明白了什么,他的意思是让我装聋子么?

  “叔,你的意思是?”

  我问着,目不转睛的望着他,他哀声的叹了口气说:“我也是第一次这样的去帮一个人,要不是因为叶飞那小子的面子大,我现在估计已经在家里躺着睡大觉了吧。”

  我猛地回过神来,再来来回回的打量了他一番,发现他的衣服也破烂不堪,

  而且仔细的回想一下,从离开他家的那一天算起,我已经出来好几天了,

  在青青村庄就发生了很多事情,真的是大难不死,差一点就要输掉一切了。

  我也不知道他是抱着一颗什么样的心在无私无畏的帮我,我也不知道我是何等的幸运,居然可以碰到这么好的两个人。

  “叔……我……”

  我低下头,心头间酸酸的很难受,再想起刚才还用那样的语气跟王硕说话,而他们救我都是千辛万苦。

 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混蛋,点名的就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,以前是因为没心,可以冷漠,可以无情,现在,你怎么可以还这样的不懂得知足?

  我在心里不停的自责着,好久都没有体验过这种心酸的感觉,也无可奈何的难受着。

  “七颜,唉,其实说真的,王叔我也没奢求过你什么?你我本来只是一面之缘,后来发生的事情又太多太多,我本来是可以尽我的本分帮你一把就行了。

  可是那次当你被灵虫附体后,我承认,这事跟我是脱不了关系,但是我也是出于救你的好心,只是没想到你怎么那么的倒霉,灵虫死活不肯走了。

  要不是叶飞和我儿子一个劲的求我,我是不会趟这套浑水的,因为我知道这是一场生死的赌博,唉,算了,都过去了,不提了。”

  王硕走到他的面前,埋下头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,身体时不时的抽搐两下,看来他哭了。

  我的眼睛也开始湿润了起来,看着他们两消瘦憔悴的模样,再想起这些天的点点滴滴,我才意识到,我真的就是不知足!就算我拿命去抵,都远远不够!

  “对不起,爸,都是我不好!你要怪就怪儿子不争气吧。”

  眼眶再也承受不了眼泪的重量,我瞪大眼睛望着他们,滚烫而又浑浊的眼泪缓慢的滑下。

  手不自觉的抽搐了几下,我低下头来看了一眼,心里有点欣喜,终于不是红色的泪水了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我越想越心酸,也就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了。

  王叔用力的拍了拍王硕的肩膀抿嘴一笑说:“傻儿子,都过去了,明天我们回去吧,你妈妈肯定担心死我们俩了。”

  王硕用力的擦掉眼泪,微笑的点了点头,然后像个孩子一样的会心的笑着。

  我朝他们走近了两步,低着头,连擦眼泪的动作都想省略。

  “叔,对不起,都是我不好,我给你们添了不少的麻烦,还差点害你送了命,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,我是上辈子积了多少德,才能有幸认识你,得到你的帮助。”

  他把头瞥到一旁,一边摸着王硕的肩膀一边听着,却没有看我一眼,看来是不想原谅我的意思。

  我哽咽了一下,也任由眼泪不断地流淌着。

  “王硕,谢谢你,谢谢你对我的好,认识你真好,而我还不懂事的时常伤害了你,我也跟你真诚的道歉,还有,刚才,我……”

  我用力的咬着嘴唇,肯定也是嘴唇太干的缘故,要不然我的嘴唇不会这么的痛。

  “算了,你不用跟我说对不起,我是看在叶飞的面子上才舍命相救的,看得出来,他真的很爱你,你真的很幸运,你好好珍惜他就好,我们明天一早就出发了,你自己要好好保重。”

  我慢慢的抬起头,他的语气带有一点自责和埋怨,给我一种深深的内疚感。

  “好,你放心吧,我不是小孩子了,我会照顾好自己的,我也打算先去看望叶飞,一切等他病好了再说吧。

  我也觉得我很幸运,像叶飞这样钟情的男的是不多了,想起当初认识他的时候,我还把他当成坯子混混了,现在看来,我错怪他了。”

  我抿嘴一笑,笑的有点冷,浑身的鸡皮疙瘩。

  “好啦,不说这些了,我们两还没有吃晚饭的,你也一样,现在你起死回生了,就要过回正常人的生活,吃喝拉撒可是少不了的,你肯定也饿坏了吧?”

  他不说我还没有任何的感觉,说起吃的,我摸了摸肚子后,发现自己已经前胸贴后背了。

  我傻笑了一下说:“嗯嗯,那我们一起去吃点东西吧?”

  我努力的微笑着,他们两立马转身准备出去的时候,我突然停住了脚步说,

  “等一下……”

  “怎么了?你不会一出门就要拉吧?”

  我顿时无语,不愧是跟叶飞是好兄弟,习性也差不多,开口没有几句好话。

  “不是,我是在想,我好像身无分文!”

  我低着头,觉得自己好没用,本来还想请他们吃一顿饭来赔罪的,现在看来是一个大写的尴尬。

  “没事啦,我们有,一顿夜宵而已,花不了多少钱的,肚子要紧,我们快走吧。”

  我应答了一声,没办法,只能硬着头皮出去了。

  身上的衣服也有点破,还很脏,刚刚照镜子的时候我就留意到,估计是秦雪她原先穿在自己身上的衣服吧,加上好几天没有洗澡。

  我顿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,加上他们两个也是衣衫褴褛,三个人走到一块,就像是乞丐聚会一样。

  我走在他们两后面,微微的低着头,而这个点还不算太晚,所以逛街的人还算挺多的。

  然而附近也没有什么餐馆,我也是等我走出来后才发现,他们找的那个宾馆简直是偏僻到了极致。

  所以我们三个人的回头率,那个叫做是百分之一百,还好这个身体是别人的,感觉脸面要不要无所畏了,他们两就不同了,别人看的几眼,两个人都快要发飙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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