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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卷 第769章 洗白文的反派(十六)

女主拿了反派剧本 萨琳娜 11069 2022-08-04 05:26

  再说何甜甜,那天在炼钢厂单位医院,她早就发现刘小孬的尾随。

  事实上,她特意选了炼钢厂,就是为了让刘小孬发现。

  确定刘小孬“上钩”了,何甜甜便领着他在县城各个医院溜达。

  是的,溜达!

  何甜甜才不是真的要卖血,她只是想营造一个假象。

  作为撰稿人,何甜甜可以屏蔽痛感。

  但这具身体还是她在使用。

  如果把身体糟蹋得太厉害,往后几十年,她还怎么熬?

  再说了,做戏而已,没必要这么拼。

  一个郑读,还不值得让她使用“苦肉计”。

  在何甜甜的计划里,她只卖一次血,然后就是做戏。

  让所有人都误以为她到处找医院卖血。

  到最后,不管何甜甜到底是用怎样的办法凑够了三百块钱,大家都会觉得这些钱都是卖血得来的。

  何甜甜从最后一个单位医院出来,没有去招待所,而是跑去县城的某座桥,躲在桥洞子里。

  在何甜甜蜷缩着桥洞的地面上时,她就敏锐的察觉道,跟着她跑了半天的刘小孬终于回家了。

  何甜甜继续装睡。

  熬了一夜,何甜甜醒来,她跑去汽车站买了一张去隔壁县城的车票。

  坐着长途车,一路来到县城。

  她没有去找什么医院,而是直奔县城外的大山。

  山里有药材,不过,何甜甜这趟可不是来采药的。

  她县城溜达的时候,一边去医院,一边跟那些老人聊天。

  所以,何甜甜知道了隔壁县城的一个民间传说——

  这个县城是某个大军阀的老家,大军阀给家里修了个大大的宅院。

  解放的时候,这个庄园被没收,却没有发现太多的财宝。

  这、不符合大军阀视财如命、狡兔三窟的性格。

  民间就有流言,说大军阀把家产藏在了老家的后山。

  只是,有人跑去后山挖掘,掘地三尺都没能找到任何东西。

  时间久了,这个流言也就只是一个“传说”。

  何甜甜却觉得,这样的传说,应该还是有几分真实性的。

  其他人单凭肉眼,只靠凭运气,肯定找不到。

  但何甜甜不一样啊。

  她有神识,可以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探查。

  何甜甜来到了后山,释放出神识,一点点的搜索。

  咦?

  忽然,何甜甜觉得仿佛有闪烁的金光在一个干涸的废井里。

  井口的轱辘都朽败不堪,井里早就没了水,堆积了一层的泥土和枯树叶。

  何甜甜站在井口边,仔细探查。

  很好!

  就是这里。

  何甜甜没有犹豫,从空间里掏出一把工兵铲就跳进了枯井。

  一通挖掘,从上午忙到了中午,工兵铲终于磕碰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。

  何甜甜勾了勾唇角,找到了!

  是一个黑漆雕花的大木箱子,里面摆放着满满的大黄鱼,还有一包包的银元,以及一小匣子的珠宝首饰。

  另外,还有几幅画和几张地契房契。

  画,或许还是古董,只是不适合这个时候拿出来。

  地契房契什么的,基本上已经没有用了。

  何甜甜将这些都放回原处,然后只拿了两根金条,就重新把箱子埋好!

  这样的意外之财,不属于她,她只是借用一点点。

  剩下的,还是留给本该发现它的“有缘人”吧。

  何甜甜将金条揣进怀里,把工兵铲收好,然后从枯井里爬了出来。

  她找到小河边,洗了洗脸上、身上的泥土,吃了点儿东西。

  嗯,跟灵魂绑定的空间还是有些用处的。

  虽然以她的本事,缺不了吃喝。

  但有些时候,直接用空间里储存的单兵粮食,还是非常方便的。

  省时间!

  何甜甜将垃圾收回空间里,不留下任何破绽。

  然后,她重新回到了县城。

  在县城里转了一圈,她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地方的黑市。

  她简单做了点易容,将郑渔这么一个地道老农变成了一个油头滑脑的老江湖。

  混进黑市,从几个目标中找到一个比较靠谱的人。

  用一根金条换了五百块钱。

  剩下的那一根,何甜甜没有卖,而是顺手收进了空间里。

  有了钱,何甜甜却不急着回去。

  她继续在各个医院里溜达。

  待了两天后,她又去了另一个县城。

  这个县城距离太远,介绍信已经不能用了。

  何甜甜索性就爬了一辆路过的火车,去了目的地。

  接下来的十来天里,何甜甜转遍了周围的四五个县城。

  除了日常去医院溜达,她还去回收站转了转。

  咳咳,捡宝什么的,就不要想了。

  这个年代的人只是淳朴,不是傻。

  而且这还是个物资非常匮乏的年代,哪怕是一根鸡毛,一个牙膏皮,也要攒着,哪里会轻松就卖了废品。

  至于什么古董、字画、稀缺木料的家具……呵呵,早就不知道过了多少次手。

  最后沦落到回收站,基本上都是不值钱、或是不能用的东西。

  不过,何甜甜还是淘到了一本书。

  确切来说,不是书,而是一本前朝的官员手札。

  而这位官员在内务府营造司当差,专门负责木库。

  他的手札里记录了很多御用家具的木料、制作等内容。

  “不错,省得我自己造假了!”

  何甜甜满意的点点头。

  这具身体是个木匠,那么何甜甜想要发家致富,就要在木艺上下功夫。

  郑家虽然是祖传的手艺,但也就是乡村木匠的水准。

  这样的水平,进入县城的家具厂还勉强够格。

  但,想要更高一层的发展,就不太容易了。

  何甜甜拉开系统面板,查了一下自己的积分。

  做完上个任务,她现在的积分共计139点。

  随后,她又打开了点娘商城。

  搜索了木艺、鲁班等关键词。

  然后,她找到了华夏木艺大全这本技能书。

  其中不但有鲁班的技艺,还有各个朝代的经典木器制作、木雕。

  另外,还有各个王朝的御用木器的工艺、流程等详细制作技艺。

  其中就包括明清时代。

  何甜甜看了眼售价,123点积分。

  不便宜啊。

  当然,如果不想花积分,还可以用读者大大打赏的点娘币抽宝箱。

  这个世界里有木匠,那么何甜甜有大概率抽到跟木匠相关的宝奖品。

  比如这套《华夏木艺大全》。

  但,那要等这个世界的任务完成之后,她才能兑换宝箱。

  太迟了!

  “还是用积分买的!反正我有一折卡!”

  何甜甜咬咬牙,点击了购买。

  点娘商城还算人性化,居然给她四舍五入的抹了零。

  最后,这套《华夏木艺大全》花了何甜甜12点积分。

  躺在城外桥洞下的水泥管里,何甜甜将神魂投入到学习空间里,开始系统学习这套技能书。

  在学习空间里待了三十年,何甜甜成了绝对的木艺大师。

  说句不怕自大的话,她俨然比鲁班大大还要牛逼。

  毕竟技艺都是不断发展的,除了一部分失传的上古秘法,大部分的技艺,应该是能够超过前人的。

  何甜甜成了木艺大能,再重新翻看在回收站淘到的这本官员手札,竟也有了新的领悟。

  眼瞅着快到半个月之期,何甜甜留了一天当做回程的时间,便开始往家赶。

  她不知道,在她离开的这十多天里,郑家村、红和生产大队乃至周围的几个村落,她俨然成了众人议论的焦点。

  绝世好大哥!

  为了弟弟,连命都不要!

  对儿女也好,明明可以用女儿换彩礼,却宁肯去卖血!

  当然,也有人暗地里骂他傻缺,是个不折不扣的糊涂虫。

  但即便是这些骂他的人,也在心里暗暗嫉妒——我怎么就没有这么一个好大哥?

  消息传到了宋家村,宋春红和几个孩子都惊呆了。

  “大丫她爹,他怎么能、怎么能去——”卖血?

  这是拿命换钱啊!

  “已经是不要命了!别人是实在没办法,才去弄上一回!”

  “你家郑渔可好,居然想半个月卖十次!”

  “身上总共才有多少血啊,他这是要把自己给抽干了呀!”

  “可不是!唉,这个郑老大,真是想不开,怎么就闹到这一步了?”

  想当个好儿子,好大哥,大家都理解。

  可也没必要把自己的命都搭上啊。

  不是还有个十五岁的大闺女嘛,听说王屠户愿意出三百块钱的彩礼呢。

  换做其他人,估计就把闺女给嫁了。

  如此,既能全了名声,还不会伤害自己。

  至于儿女……他们的命都是父母给的,现在又不是让儿女去死,只是让她嫁人,怎么就不行了?!

  郑琴彻底傻眼了,心里酸酸的、涨涨的,眼泪更是哗哗的流个不停。

  过去,她总觉得爹不如亲妈疼她,还因为奶奶、小叔让他们受了太多的委屈。

  但,到了关键时候,郑琴才知道,最靠得住的还是亲爹。

  就是她以为最疼她的亲妈,也动过把她嫁给打死老婆的王屠户的念头。

  仿佛除了把她嫁给一个老男人,亲妈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。

  明明她手里有钱,她宁肯偷偷塞给姥娘,也不说留着,帮忙分担一些。

  还有,卖血这样的事儿,在他们农村不是什么秘密。

  每隔几年,总有那么几个例子。

  亲爹都能知道卖血换钱,亲妈却——

  郑琴知道,自己不该这么想。

  可事实就摆在这里,父母两人的对比又是如此的明显。

  她真的很难不胡思乱想。

  其实不说父母了,就是她弟弟郑棋,每天也都在想办法赚钱。

  那天,郑棋更是塞给她一张大团结,告诉她:“姐,不用怕,我们会想办法的!”

  还有郑书,知道郑棋在偷偷卖鸡蛋,也跟着一起干。

  两个半大少年,满村子里的收鸡蛋,每天走十几里路去镇上,甚至跑去县里倒腾。

  而他们的亲妈呢,一门心思只帮着老娘、舅母们干活。

  当然,郑琴也能理解。

  毕竟他们母子五个在宋家住,总不能吃白饭。

  可,他们可以不住的呀。

  他们又不是没有自己的家。

  之前宋春红把孩子带回娘家,除了赌气、要挟外,也是怕王老太偷偷把郑琴卖掉。

  可现在,村子里早就传遍了,说亲爹跑去县里卖血。

  有了来钱的门路,郑琴就不一定非要嫁给王屠户。

  再者,王老太想偷卖,郑琴、郑棋他们又不是死的,怎么会任由一个老太太摆弄?

  他们完全可以回家,不用在宋家寄人篱下。

  可亲妈堵着一口气,非要让亲爹来接,给她递了台阶,她才肯松口!

  ……想来想去,郑琴就是有种“亲妈自私、不如亲爹爱自己”的感觉。

  “这个傻子,他、他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们娘儿五个?”

  “为了他那个弟弟,他连命都不要了,生生要把自己折腾成一个病秧子啊!”

  “他成了病秧子,我和孩子们该指望谁?”

  “老天爷呀,我的命怎么这么苦?怎么就碰到这么一个糊涂的男人?”

  宋春红哭天抢地,话里话外更是透着对郑渔的埋怨。

  这次,别说郑琴了,就是郑棋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。

  亲爹会卖血,绝对出乎郑棋的意料。

  前世,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儿。

  不过,他都重生了,很多事也会变得不一样。

  但亲爹愚孝男、扶弟魔的性格并没有变,他似乎更“疯狂”了。

  郑棋却没有前世那般反感。

  大约就是,前世的郑渔,是用妻子、儿女去孝顺老娘、照顾弟弟。

  而今生,人家用自己去做牺牲。

  这、无可厚非!

  郑棋顶多就是有些无语加心疼,却不会排斥,更不会心生怨恨。

  反倒是亲妈,这般哭闹,有些不太让人舒服。

  “妈,已经快半个月了,我爸他应该也该回来了!咱们还是赶紧回家吧!”

  如果亲爹真的跑去卖血,还在短期内卖了这么多,那么他的身体一定非常虚弱。

  需要好好休养。

  家里只有一个王老太,郑读顶多就是偶尔回来一趟,全都指望不上。

  所以,照顾亲爹的责任,还是要落在他们大房自己人头上。

  “对啊!妈,咱们赶紧回去吧,好好照顾一下爸!”

  郑琴赶忙附和。

  “哼!他不是有老娘、有宝贝弟弟嘛,为了他们,生生把自己弄成了病秧子,就让他们来照顾吧!”

  宋春红又是生气又是心疼,还有隐隐的担心。

  这般多的负面情绪,说出来的话,也就不怎么入耳。

  郑琴等姐弟四个齐齐变了脸色,他们看向亲妈的目光也多了几分陌生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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